各有关学部、学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水平,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立德树人、服务社会,唐仲英基金会自2016年起在我校实行“仲英青年学者”项目。根据《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浙大教发〔2019〕2号),决定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以及海洋学院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人员除外。
2021年共评选10名,相关学部和海洋学院的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
2.秉承唐仲英基金会“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的理念,热心公益事业。
3.全职在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当年,人文社科领域的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自然科学领域的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8周岁。
4.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三、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请表》(附件1)及“仲英青年学者”公益构想(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相关学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同职能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经学院(系)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10月20日前(或按学部时间要求)向相应学部推荐不超过1人。学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部学术委员会或相同职能委员会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确定推荐人选,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海洋学院申报人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相同职能委员会研究评议,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确定推荐人选,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无异议后直接向学校推荐。
3.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师德师风等情况,审核通过人员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唐仲英基金会。
4.学校与入选人员及其所在院系签订《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协议》(附件3),并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唐仲英基金会对于每位入选者,每年资助每人12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年度一次性发放,资助周期为3年。
2.入选者所在院系、单位在资助期内提供每人不少于10万元配套经费、配备高层次人才担任职业导师等;在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与项目推选时,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等。
3.入选者以及所在院系按《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协议》有关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4.学校根据《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协议》,对协议其他各方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部及海洋学院请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6):
1.《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每人一式2份及电子版;
2.“仲英青年学者”公益构想(附件2)纸质材料每人一式2份及电子版;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院系审核人员签字、盖章);
4.推荐报告纸质材料(负责人签名、盖章)1份及电子版,内容包括推荐、评议和公示情况等;
5.《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宋 薇
联系电话:88206509
邮 箱:l210480@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6
附件: 1.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0月13日